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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中止?
释义
    法律分析:
    在当事人履行不能或者第三人申请,以及执行可能造成很大损失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决定暂时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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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