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病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单位应根据工龄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决定是否终止劳动关系。因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顺延至医疗期满。 法律分析 1、不可以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只要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内,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4、而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职工患病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5、而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职工患病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6、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或劳动合同期满也要顺延至医疗期满。同时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开病休工资,核销医药费,构成伤残的,应办理相应手续。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患病或负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的长度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并提供相应的医疗待遇。如果劳动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应退出劳动岗位,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因此,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给予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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