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至少多长时间支付一次? |
释义 | 工资至少多长时间支付一次? 答: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对于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指超过一个月)支付工资的员工,用人单位也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2.《条例》对用人单位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有什么规定? 答: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3.什么是工资支付周期? 答:工资支付周期是指工资的计发时段。实行年、月、周薪制的劳动者,其工资支付周期分别为一年、一月、一周。一个人的工资可能有多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月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季度奖、年终奖的工资支付周期则为一个季度和一年。 4.《条例》对加班工资的支付周期有什么规定? 答:加班工资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即加班工资至少应当按月支付。 5.《条例》对工资支付日有何规定? 答:工资支付日(工资支付时间或者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但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工资支付日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6.用人单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例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在4月7日支付员工3月份的工资,但用人单位因故无法在4月7日支付,可以延期到4月12日前(含当日)支付,或者在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期到4月22日前(含当日)支付。用人单位超过上述时间支付工资的,即为拖欠工资。 7.员工离职后,其工资应当在何时结清? 答:用人单位与员工的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例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4月7日支付员工3月份的工资,4月30日支付员工一季度季度奖,有员工在3月20日离职,则其3月1日至3月20日的工资应当在3月22日前(含当日,假定3月20至22日为工作日,如遇休息日则顺延)支付,其一季度的季度奖可以在4月30日支付。 8.新入职员工的工资从哪天开始算起?员工离职时工资应计算到哪天? 答: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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