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民法典 》第三编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 借款合同 , 保证合同 , 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保理合同, 承揽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 , 运输合同 , 技术合同 , 保管合同 , 仓储合同 , 委托合同 , 物业服务合同 , 行纪合同 , 中介合同 , 合伙合同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 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 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 证人 和 债权人 约定,当 债务人 不履行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