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宁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二、南宁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三、南宁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南宁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交通运输厅窗口 五、南宁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