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是哪四期 1、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如下: (1)经期; (2)孕期; (3)产期; (4)哺乳期的保护。 这种保护,不仅是对女职工本身,同时也是对下一代安全和健康的保护。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如食品冷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