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工人工资拖欠不给的解决途径如下:
 1、可以先协商,如果对方拒不付款,可以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
 2、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当事人。
 一、拖欠工资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的如下: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