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特种作业分为哪些种类 1、特种作业分为以下种类: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制冷与空调作业; (4)煤矿安全作业;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6)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7)冶金生产安全作业; (8)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9)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0)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办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培训单位会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