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工伤的病故视同问题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病故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还有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因旧伤复发。 法律分析 病故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拓展延伸 工伤病故认定的法律规定及争议分析 工伤病故认定的法律规定及争议分析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根据我国法律,工伤病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对于工伤病故的认定,需要考虑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职业病等因素,并进行相关的鉴定和评估。然而,工伤病故认定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例如在事故责任的界定、职业病与非职业病的区分等方面。因此,对于工伤病故认定的争议,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只有确保公平、公正的认定结果,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结语 工伤病故认定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对于确保公平、公正的认定结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工伤病故包括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在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以及军队服役期间旧伤复发等情形。然而,认定过程中存在事故责任界定、职业病与非职业病区分等争议。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实际情况,确保公正认定结果,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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