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理赔一般多长时间钱就到位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多长时间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二、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应该准备的资料就是保险单据凭证,有了保险的凭证,当事人才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在保险凭证也可以证明作为保险公司是由义务,为当事人承担保险的责任。当事人还需要提供关于保险的索赔申请,只有提交保险申请之后,保险公司才会对当事人的案件进行核实,然后进行索赔处理。但是你还需要将自己的是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在交通事故当中的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被投保的机动车的行驶证件,还有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的驾驶证件,这些有效证件都要准备好。方便保险公司在核实当事人的投保情况,如果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是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时候保险公司是可以不去承担赔偿责任的。除了上面的基本资料外,当事人如果有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也可以给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因为从法律效力的方面来讲,公安机关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保险理赔方面,可以更加有力度的去证明保险事项是事实存在的。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方法 1、丧葬费 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以20年计算。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没大一岁,就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算5年。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医疗费 如果死者在死亡前有经过抢救或者医院的救治时,就会有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6、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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