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预付款合同未成立能退还。预付款是在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金钱,其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就预付款而言,其没有处罚的性质。若出现合同无效或者因其他事由导致未能订立正式合同时,需要退还相同数额,而不会产生丧失预付款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