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17号止是哪天放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释放犯人的时间,我国的监狱法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监狱法规定,服役人员服刑完毕之后,应当在服刑完的当天进行释放,并且发放释放的证明。这里面的时间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是服刑完的当天。举一个例子,法院判决你的刑期是从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月1日,那么服刑完的日期就是2018年的1月2日。过了2018年的1月1日的夜晚12点,刑期才算真正的服刑完。所以,这个时候,最快的释放时间是2018年的1月2日零点。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