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工作受伤的,首先应当去医院进行治疗,同时 申请工伤认定 。 住院期间为 停工留薪期 间,待遇保持不变。就是说因工伤住院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上班对待,全额发放工资,比如你的公司是1000元/月,则住院期间的工资也是1000元,不存在80%的说法。住院期间的长短需要根据医院的证明。 劳动者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依法发放工资给你,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或者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