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条”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二、“款”是“条”的组成部分。“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三、“项”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四、“章”包含“条”“项”“款”,是一项概念的分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一条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