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私车公养如何认定 1、私车公养以公务公用之名,或采取挂靠方式揩油,或冒充公车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或将私家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与公车捆绑到一起报销。 2、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二、公车私用的情形有哪些 1、亲人或者朋友搭顺风公务车,可以被认定是公车私用,滥用职权; 2、开公车去旅游,去亲戚家拜年,开公用车去吃饭等; 3、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也是公车私用的一种; 4、利用公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