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分为婚前个人出资和婚后共同财产购买两种。前者离婚时不参与分配,后者可以退保或变更投保人分割现金。夫妻为同一人时无需变更,但可要求补偿一半现金价值。第一种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配;第二种是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办理退保后可以分割现金,或变更投保人并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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