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产假薪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薪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薪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薪资由企业按有关规章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薪资。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薪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章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