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和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是法人人格否认情形,股东在此情况下,不再仅承担有限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义务有哪些,股东不履行义务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股东的义务主要有:①缴纳出资的义务,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注册资金;②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义务;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④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⑤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 如果股东不履行相关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 (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未足额出资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违反权利不得滥用义务的法律后果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应当怎么履行义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