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共同债务分割原则可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约定从约定,约定的债务由约定偿还人偿还,但原配偶一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约定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倾向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也就是说在平等分割偿还的基础之上,适当倾斜保护弱势一方或者是无过错方的利益,这一方可适当少偿还部分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分配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和承担方式如下: 1、约定共同承担。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 2、协议分担。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两个人按揭供房离婚怎么办?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存续间的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存续间的债务,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以约定其中一人全部清偿,然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向另一方追偿。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按份承担。夫妻双方确定共同债务份额后,夫妻一方履行全部债务,有权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请求另一方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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