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女方要给男方钱吗 |
释义 | 我国现行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夫妻离婚女方不需要给男方钱,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在上述列明的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还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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