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合法,因为工地,不属于公共交通环境,如果交警来查,不服可以向交警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二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三十四条 交通警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做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立即发还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放行车辆。 第四十八条 发现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应当责令其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应当摄录取证,在机动车挡风玻璃或摩托车座位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严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应当指派清障车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告知驾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