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相关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为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拆迁方会根据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定,设定一定的奖励性补偿。 如果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愿做出一些“牺牲”如搬至郊区居住或不要求重新安置房屋的都可以享受到此项奖励补助。 综上所述,在进行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拆迁补偿费所涉及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由各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各地税务部门对此项内容的规定也有很大不同,因此企业在取得拆迁补偿费后要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定最合理的税务处理; 二是企业在取得拆迁补偿费后,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会计处理,都应在会计报表附注部分进行详细披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困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