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如果夫妻存在共同债务,通常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院的判决来分担债务。在军队中,涉及到军人的债务问题,通常由军队财务部门来处理。如果士兵的债务问题由离婚原因引起,根据军队财务部门的规定,应该由离婚一方承担自己的债务,并与另一方协商清偿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夫妻一方无过错的,有权要求损害方赔偿经济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财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军人夫妻协商离婚,应当分别自行清理、偿还各自的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分别清偿,无法协商的,由离婚法定代表人向本级军队财务部门提出清偿方案,军队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债权案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债权事实做出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