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