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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夫妻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以及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属于夫妻财产。
    法律分析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不包括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
    5. 男女双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实际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6. 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7.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不包括孳息和自然增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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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