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哪些 1、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1)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重婚怎么认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属于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情形。 2、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4、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属于破坏婚姻秩序法人严重过错行为。 5、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6、重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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