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职证明书写如下: 1、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具体期限; 2、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担任的职务; 3、写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在职期间的具体工作表现、离职原因。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