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一、子女一方自动放弃父母房产继承权可以吗 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是可以拥有放弃继承的权利,但是对于子女来说,如果要放弃房产的继承权是可以进行公证,这样效率是更加高的,到当地的户籍所在地公证处来进行。 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具体要提供的材料有: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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