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代购行为是否违法 |
释义 | 网上代购如果涉及到偷逃税款,就是违法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牟利的代购,在入境环节又是以“物品”申报入境的,涉嫌伪报贸易方式,具有走私嫌疑反之,不具有牟利性质的代购,一般不能被认为走私。本质在于有无以自用物品申报,而实际上为销售或转让牟利的主观故意。 “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 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 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