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人可以为个人,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保障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占有向债权人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房屋抵押给个人的条件是房屋是抵押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房屋没有被查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