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互换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
释义 |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十七条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严重侵害农村土地承包权的行为有哪些?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3、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4、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 5、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等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村土地优先承包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3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可以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及时全面落实到户,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可以有效避免因权证不全和权属不清产生的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承包权益同时对深化农村改革、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土地承包权纠纷仲裁有哪些规定 土地承包权纠纷仲裁基本原则是: 一、依法的原则 二、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 三、先行调解原则 四、独立办案原则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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