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四条 工会经费之来源如下:(一)工会会员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之规定所缴之会费(二)工厂、矿场、商店、农场、机关、学校等生产单位或行政单位的行政方面或资方,应按所雇全部职工(私营企业中资方代理人不在内)实际工资(包括货币部分、实物部分与伙食)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工会组织作为工会经费(其中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为职工文化教育费)(三)工会举办文化、体育等事业的收入(四)各级人民政府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