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并购重组的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并购重组,就是一家公司取得另一家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并购的条件是两个公司一定是依法设立的,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并购前应当进行尽职调查。 一、起诉母公司能否冻结子公司? 起诉母公司能否冻结子公司根据情况而定。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可以被冻结,其本质是子公司的资产。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控制或按照协议由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和控制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被并购什么意思 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三、企业挂牌新三板主要流程包括什么 企业挂牌新三板主要流程包括: 1、尽职调查阶段,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进驻拟挂牌企业,对企业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后,讨论、确定重大财务、法律等问题的解决方案、股份公司设立前的改制重组方案及股份公司设立方案,确定挂牌工作时间表; 2、改制重组阶段,挂牌上市的关键环节,改制重组是否规范直接决定了企业能否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新三板挂牌的要求如下: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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