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立案写起诉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民事案件: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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