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探望权如何才能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 孩子的探望权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予以申请,包括探望时间、探望的方式探望次数等。双方协议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孩子第一次办身份证不是必须到户籍地。如果孩子的居住地开通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孩子及其监护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的办理资料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如果当地没有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那么孩子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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