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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山东什么情形可再生育子女
释义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条件是什么
    再婚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致的,那么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山东申请再生育有哪些流程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二)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 门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未婚生育子女抚养协议书怎样写
    未婚生育子女抚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
    1、甲方(男方)与乙方(女方)信息;
    2、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内容如下;
    3、子女抚养权归属约定;
    4、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5、探视权的约定;
    6、双方签字盖章。
    第三次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时间
    第三次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时间是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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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9: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