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现行规定,现役军人报销探亲路费依据部队的统一标准计发,个人不再需要提供往返车、船票等报销凭证。探亲路费于每年3月份发放给个人。换句话说,不论个人当年是否休假,探亲路费都会如期发放至个人。在财务核算时,一般依照全军统一标准,按季度集中发放。家属来队探亲路费报销,有的单位也不需要提供车、船票报销凭证,只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 一、军官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工人、职员一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最多不得超过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中第四条的规定。假期内,本人的计时标准工资照发。探亲往返所需车船费,由工人、职员自理。 二、军官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到工人、职员一方所在地团聚时,工人、职员一方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和报销车船费的待遇。 三、在同一年内,如果工人、职员一方已经享受探亲假待遇,而军官一方又利用年休假假期进行探亲时,工人、职员一方原领的车船费,原则上应该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