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确定个人借款利息? |
释义 | 个人借款利息,应当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是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交易方式、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 一、民法书利息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利息的约定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则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了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借高利贷还不起可以只还本金和合法部分的利息。高利贷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超过规定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保护的,因此是可以不还的,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可以让人付利息吗 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不可以让人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负担支付利息的法律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合同时就应该把利息约定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人依然不负担支付借款利息的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贷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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