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可以第二天报警吗 |
释义 | 发生家暴后的第二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暴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使受害人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成员采用以上手段造成伤害后果的,即构成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 公安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受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因家暴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报警后,公安对于家暴的处理如下: 1.加害人实施家暴,情节较轻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2.加害人实施家暴,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加害人实施家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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