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父母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父母是否能收回赠与的房屋,涉及到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父母购房一般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父母给孩子买房如果未登记可以收回,已登记则不能。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公益性赠与合同除外。赠与财产需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一、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当事人的父母出资置办婚房,视为对其子女之个人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同时明确表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的,则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婚前父母购房,原则上属其子女婚前个人财产,明确赠与双方才属于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父母给孩子买房能收回吗 父母给孩子买房如果还没有进行登记能收回,如果已经登记不能收回。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父母购房一般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除非明确表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父母给孩子买房,如果还未进行登记,可以收回;但如果已经登记,一般不能收回。赠与合同在财产权转移前可以撤销,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如有需要,应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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