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拒赔喉癌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保险公司是消费者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如果重疾险公司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安全权等基本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义务履行的内容包括:……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重疾险公司作为保险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支付保险金。如果拒绝支付喉癌保险金,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