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放贷罪是一法律词汇,是待定的刑法罪名。 2018年3月,厉莉等6名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刑法分则中增设"非法放贷罪",稳定社会秩序。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根据司法实践,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 2、违法发放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或者是认为重大损失是可以避免的。但行为人一般对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有一定认识,比如发放假名、冒名贷款,发放跨地区贷款。 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 4、违法发放贷款的客观方面 (1)行为的违法性。根据《刑法》第96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性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2)根据《刑法》第186条的规定有两种表现形式: ①违法向关系人之外的人发放贷款。首先表现为不作为。 ②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3)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