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为防止执行前罪犯或其他人将财产转移等影响判决执行的情况发生,人民法院可以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在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财产刑的情况下,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对被执行人财产利益的影响是有区别的。假如没收财产刑先于罚金刑执行,那么在被执行人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其最终将承担罚金刑随时追缴的负担,直到罚金刑全部执行完毕为止。特别是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都应没收,其基本丧失再缴纳罚金的能力,被执行人将长期背负被追缴罚金的刑罚制裁。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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