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需要资料包括: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地产合同备案有哪些好处? 实行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对于开发商而言,有效的制约了他们,百姓可以获利。商品房合同备案不仅有效的促使开发商建房速度加快,按章办理产权证,购房者也可以更加放心的购置商品房,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的情况,为众多的消费者消除购买商品房带来的诸多隐患。 目前,在楼市销售的商品房,很多都是期房,大量的房子并未破土动工,就已经开始内部预约销售。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有的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产权被别人分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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