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发生改变。即使再婚,孩子仍然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子女,当然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您和对方去世,首先应当先看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如果不存在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是法定继承,那么就需要根据财产情况进行判断了。由于是再婚后,对于再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或者对方去世后,首先应当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将共同的财产部分析出。再根据法定继承的人数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