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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调解无效怎么办?
释义
    民事诉讼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了纠纷,为了缓解司法压力,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先进行和解,和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有第三方进行调解,若民事诉讼调解无效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调解无效怎么办?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恢复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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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