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的条件? |
释义 | 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的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表现为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侵犯; 2、客观要件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3、主体要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存在故意。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量刑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一般违法人员,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的参与人员未达到人数、级别的标准但又侵犯市场秩序,或者违反了许可证制度时,则应根据其在传销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区别对待,作出不同的处理。 二、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在组织他人卖淫,知道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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