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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区民警中队抓人关哪里
释义
    一、社区民警中队抓人关哪里
    拘留所。
    二、派出所拘留人一般关在什么地方?
    派出所就没有关押犯罪嫌疑的人权利的,关押犯罪嫌疑的人地方只有拘留所或者是在看守所。
    刑事拘留又称先行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收押于看守所监管的一种强制措施。
    其他法律规定
    拘留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于警察个人。
    拘留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严格控制。办案警察和派出所没有拘留权。只有县级以上公安局才有拘留权。《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证上要有公安局的公章和公安局负责人(公安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的签字。
    警察个人无权决定拘留任何公民。
    其他政府机关也无权拘留任何公民。
    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说检察院、法院用不到,因此检察院和法院也没有拘留权。特殊情况下,检察院、法院认为必要采取拘留时,应当提请公安机关行使居留权。
    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的罪该逮捕的人。
    拘留是为逮捕做准备的,对轻微犯罪不够逮捕条件的现行犯和嫌疑人不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不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三、(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决定逮捕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
    决定逮捕的,应当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决定不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三)逮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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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9: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