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会不会随着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债务 |
释义 | 一般是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等等。 一、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 3、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4、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二、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如下: 1、夫麦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教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房屋的一方所有;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要共同财产,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男方购买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的个人时产。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相关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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