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深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追尾事故: A车全责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二、倒车溜车: A车全责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三、越线超车: A车全责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四、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 A车全责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五、掉头未让行: A车全责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六、驶入专用车道: A车全责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七、变更车道: A车全责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八、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 A车全责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九、会车时超车: A车全责会车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交叉路口超车: A车全责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进环岛车辆未让行: 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 A车全责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 A车全责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 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 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 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 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右侧超车: A车全责右侧超车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九、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 A车全责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注意: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